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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协调会
会 议 纪 要
第1号
时 间:2015年12月7日下午
地 点:省住建厅202会议室
主持人:李同泽 高恩亭
参加人:司 磊 郅 超 韩 熠 王金玉
会议内容: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有关要求,研究拟定我省有关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两部”)先后印发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将建筑砌体材料、保温材料、预拌混凝土、节能玻璃、陶瓷砖、卫生陶瓷、预拌砂浆等7类建材产品列入首批绿色评价标识范围。目前,两部正在抓紧开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平台,有关证书、标识式样、表格文本近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省住建厅、省工信厅(以下简称“两厅”)已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联合转发各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部要求,两厅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工作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了我省有关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一、两厅联合成立“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简称“办公室”),以两厅名义正式公布。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建设材料装备处(简称“材料处”),主任由省住建厅材料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副处长兼任,成员由省住建厅材料处和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派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拟定全省绿色建材评价管理规章制度和有关配套文件;审定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建立并管理全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平台,发布评价标识信息;协调和监管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应用工作;承担两厅委托的相关事项。办公室用章按有关程序刻制、保管和使用。
二、根据两部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建材行业实际,由办公室组织制定《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我省评价标识工作的组织管理、专家委员会、评价机构审定、标识申请、评价程序、平台发布及标识使用等具体实施细则,经两厅审议通过后联合印发实施。
三、由办公室组建“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由办公室筹建“河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统一审核发布全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上报信息等工作。
五、两厅依托办公室,进一步探索建立部、省、市、县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
六、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为绿色建材行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