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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7·19”特大洪灾农房重建新型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

浏览:有1130人浏览     日期: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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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邢台、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按照省政府《“7·19”特大洪水灾害灾后重建总体实施方案》(冀政发〔2016〕38号)工作部署,指导灾区农房重建单位、有关部门科学选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进行农房重建、加固、维修时优先使用节能新型建材,我厅将在石家庄、邢台、邯郸市受灾较重的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井陉矿区、灵寿县、邢台县、宁晋县、邢台高开区、南和县、沙河市、临城县、内丘县、永年县、武安市、磁县、鸡泽县、涉县、峰峰矿区等18个县(市、区)组织新型建材下乡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按照“省厅统筹指导、市局组织协调、县局具体落实”的工作分工,在18个县(市、区)举办新型建材和新型建筑体系下乡集中展示活动,供当地群众择优选用农房重建、加固和维修所需建材。 

二、参加人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石家庄、邢台、邯郸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18个县(市、区)农房重建有关部门负责;灾后农房重建、加固、修缮的建设、设计和施工等单位;受灾村镇干部和群众代表;行业协会和媒体。 

三、有关要求 

(一)活动时间、地点和场次。本次建材下乡活动自8月15日起,至9月30日结束,原则上18个县(市、区)应全覆盖。具体展示时间、地点、场次请石家庄、邢台、邯郸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18个县(市、区)商定,县(市、区)距离较近的两个或多个县,可合并举办。 

(二)参加活动的新型建材和建筑体系企业。各市、县(市、区)以“企业自愿、就地取材、节能环保、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择优选择”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就近组织企业参加建材下乡活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主要包括装配式建筑、钢结构住宅、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等;新型节能建材主要包括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钢筋、墙体材料、结构补强材料、保温材料、建筑节能门窗、内(外)墙涂料、防水材料、屋面瓦、庭院透水砖等。具体可参考《石家庄、邢台、邯郸洪灾后农房重建加固维修建材产品推荐目录》(冀建材〔2016〕6号)。 

省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择一批新型建材和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参与下乡活动。 

(三)此次建材下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石家庄、邢台、邯郸市住房 城乡建设部门尽快与18个县(市、区)沟通,拟定本地新型建材下乡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和实施方案,明确负责机构和联络人员,于8月15日前,将本 市《“7·19”特大洪灾农房重建(加固维修)开展新型建材下乡活动计划》(附后)报省厅材料装备处。 

省厅对各地新型建材下乡活动计划汇总确认后印发实施,并对各地实施情况跟踪指导。 

联系人:郅超、王金玉,0311-87904570、87905458(传真) 

电子邮箱:hbjsttt@163.com    

附件:“7·19”特大洪灾农房重建(加固维修)石家庄、邢台、邯郸市开展新型建材下乡活动计划.xls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10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8-10  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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