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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施居住建筑节能新标准

浏览:有791人浏览     日期: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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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以下简称《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实施第三步建筑节能(65%)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经过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的。

该《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共分7章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建筑节能计算参数及建筑物耗热量指标,建筑热工设计,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给水排水节能设计,电器节能设计等。

河北省已开始步入75%住宅建筑节能新时代。保定、唐山两市均于2014年10月1日实施。其中,保定市市区新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强制执行建筑节能75%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唐山市市中心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部执行建筑节能75%标准。河北其他城市也在谋划住宅建筑节能“提标”工作。

(来源:中国建设报  程才实  20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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