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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

浏览:有2578人浏览     日期: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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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导则体系,不断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印发了《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各地村庄房屋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导则》编制遵循三大原则。  

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尊重自然生态环境,科学把握我省不同风貌区域的差异性,运用传统和现代的技术、工艺手段,并结合平原、山区、坝上、沿海等地区实际情况,分类施策,指导村庄房屋建设,体现河北特色、乡村差异。  

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综合考虑村庄房屋功能的合理性和居住的舒适度,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房屋改造以安全为前提,严格执行有关抗震设防和建设质量安全标准,采取合理的建筑结构和建造方式,保障房屋建筑质量安全。  

循序渐进,经济实用。尊重农村发展规律,把握好建设力度、农民经济承受度和思想接受度的关系,选用便于施工、影响 较小、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改造方法,注重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运用,满足绿色环保节能要求并注重成本控制,指导农村房屋有序改造。  

《导则》突出村庄房屋节能改造技术要点,在村庄房屋改造管控要点、建筑风貌整治、住房抗震改造和安全性改造、住房节能改造、公共建筑改造、改造施工验收等方面,以及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分别提出了技术指引,并按照一村一策原则,提供了平原、山区、坝上、沿海等不同区域最具有代表性的15个村庄、20户农村住房改造方案,供各地参照选用。  

为方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了解《导则》内容,更好地指导农村地区群众进行房屋改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河北农村住房建设”专题里提供了《导则》电子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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